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森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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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规范涉及森林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制定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森林(试行)》,现予印发。
生态环境部
林草局
2022年7月25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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