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计划)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来源:综合处【字号:大 中 小】
院属各单位:
为更好的开展“十三五”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推进科技服务网络计划的实施,拟安排部署第四批科技服务网络计划项目(以下简称STS项目),现面向全院院属研究机构征集2016年度STS项目,请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中科院院属科研机构,各主体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二、申报资质要求
1.强调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为农业转型发展、能源结构优化、制造业转型发展、城镇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五大工程提供科技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科技贡献。
2.要充分发挥特色研究所群的策划和组织作用,鼓励跨所联合设立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3.进入特色研究所培育阶段的41个院属单位(包括14个特色研究所试点单位)可牵头申报3项,其他院属单位限报2项。
4.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科研骨干为项目负责人。
5.在研STS项目没有按期验收、配套经费没有落实、以及预算执行不力的研究所,原则上不得申请承担新的项目。
三、项目组织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按指南二级标题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针对国家(部委)、地方、行业或企业需求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科技服务目标和考核指标,提炼需要解决技术问题,突出研究重点。
2.申报单位围绕研究目标组织研究队伍,鼓励跨单位组织研究队伍,鼓励产学研用结合。
3.申报材料应如实反映与国家部委、地方、行业或企业的合作情况(包括非技术领域);已有资源集成情况(包括与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关系);现有队伍状况等。
4.本次项目申报不预先设定预算控制额度,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求,结合现有支撑条件和自身情况,实事求是提出项目经费需求。申报单位提出的项目经费需求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因素,以及立项后核定项目经费支持额度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提交《项目建议书》(附件3)和《推荐项目清单》(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件各一份,纸质件需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推荐项目清单》应按照重要性确定优先顺序。
电子版:请于2015年8月24日前发送至科发局邮箱:kfj@cashq.ac.cn;邮件标题请注明推荐单位和推荐项目个数(示例:南京土壤所3项)。
纸质件:请于2015年8月27日前寄送科技促进发展局综合处。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科技促进发展局综合处,邮编:100864。
联系人:梁栋、陈浩
联系电话:68597221
附件:1. 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计划)“十三五”重点支持领域
2. 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计划)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