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关于科技促进发展奖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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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奖管理办法(暂行)》和《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奖评奖工作方案(2015年)》,初评分6个小组分别进行,农业组、能源组、先进制造组、城镇化组、生态文明建设组和管理组已完成初评工作,评出20项成果和8个管理团队,现将初评结果(附件)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10天内为异议期。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初评结果中成果的真实性、创新性及影响评价等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并实名形式提出。凡表明真实身份、如实提出异议意见、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的异议为有效异议。中国科学院监察审计局和科技促进发展局接收并核实处理异议,对异议提出者予以严格保密。
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地址、电话和电子信箱。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地址、电话和电子信箱。
联系单位: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联 系 人:刘继昱
联系电话:010-68597254
邮箱:jyliu@cashq.ac.cn
附件:2015年度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奖公示材料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