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团参加“2011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的通知

日期:20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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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发院地函字〔2011〕11号

院属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国工博会”),将于2011年11月1日至5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

2011中国工博会以“科技创新,振兴装备制造业”为主题,充分体现交易、展示、评审、论坛四大功能,展览总面积约15万平方米,设八大专业展。分别为:数控机床与金属加工展、工业自动化展、新能源与电力电工展、环保技术与设备展、信息与通信技术应用展、科技创新展、新能源汽车展、航空航天技术展。作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工业品牌展,2011中国工博会”将紧贴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搭建高端制造,推动中国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中国工博会”每届将吸引超过10万人次的中外专业观众现场参观。

自2001年中科院首次参加“中国工博会”以来,上海分院代表院具体组织和实施中科院展区的组展工作。中科院展区在历届“中国工博会”上均充分显示了中科院在科研和产业化等方面的整体实力,取得了良好成绩和效果,并得到各部委、中科院领导和观众的一致好评,这一切成绩的取得与各参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和参展人员共同努力、积极支持,以及全面的合作密不可分。为此,希望各单位一如既往,继续支持和协助上海分院做好本届参展工作。

中科院展区属于科技创新展,面积为1000平方米,展区将整体布局,全部特装,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新的科技成果、技术和需推广的项目参加“中国工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选择参展项目。参展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水平、能体现中科院科技创新实力、有良好产业化前景或已产业化的项目。

  二、请各单位尽量多提供产品实物或模型、多媒体演示,配合图片、文字介绍等各种形式,展示中科院系统参展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最新科技成果。

  三、请各单位派1−2位专家参展,并指定专人负责将本单位参展项目汇总表(附件1)、项目介绍(附件2)和回执(附件4)填妥后,于2011年9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上海分院科技合作处。相关电子表格请到中科院院地合作局主页下载,网址:www.alc.cas.cn。

  四、联系方式:

  上海分院:  张建时 021−64713862,zhangjsh@shb.ac.cn

         章文峻 021−64332908,wjzhang@shb.ac.cn

  院地合作局:汲燕芳 010−68597263,yfji@cashq.ac.cn

    

  附件: 1.参展项目汇总表

      2.项目介绍

       3.关于参展的具体事项说明

      4.回执

 

                                                     二 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1:参展项目汇总表

参展单位(公章):               联系人:

编号

参展项目中英文名称

参展形式

实物

模型

灯箱

其他

1

中文:

 

 

 

 

英文:

2

中文:

 

 

 

 

英文:

3

中文:

 

 

 

 

英文:

4

中文:

 

 

 

 

英文:

5

中文:

 

 

 

 

英文:

6

中文:

 

 

 

 

英文

电话/手机:

电子邮件:

注:1、请填写展出方式,有模型和实物的展品,请注明展品长、宽、 高(cm)和重量。

   2、如参展项目多于6项,请另附纸。


附件2:项目介绍 

参展单位

中文:

英文:

项目名称

中文:

英文: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   真

项目简介(提供300文字左右,照片请以图片格式提供)

注:如展品有特殊要求,请注明。

附件3:关于参展的具体事项说明 

1.中科院展区面积为1000M2,展区统筹安排,由上海分院进行特装制作。

2.每个单位2名参展代表在上海参展期间的食、宿和交通(不包括城市间旅费)等费用,由上海分院统一安排。

3.参展证件:参展人员需交电子版彩色照片(免冠证件照),用邮件传至上海分院,由上海分院交大会组委会统一制作参展证。

4.展位布置:对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在附件2中注明,部分实物、模型的运输,上海分院将予以补贴。

5.参展单位申报的参展项目,请9月10日前发电子邮件至上海分院,由上海分院制作展出,并报大会免费编入“中国工博会会刊”。

6.中国工博会经国务院批准,共设立金、银、铜和创新奖,为目前国内四个国际级综合性展览会中唯一具有评奖资格的博览会,评审专家由大会组委会聘请的国内外专家组成,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希望各参展单位踊跃参加评奖,并根据评奖材料的要求,将准备好的详细评奖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在10月8日前寄给我们,评奖要求请参阅有关材料。目前暂无经济效益但具有市场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可申报创新奖(需第一次参加工博会),凡获奖展品均由中国工博会组委会颁发证书和奖杯,具体内容请在中国工博会网站查询:www.ciif-expo.com。


附件4:回   执

单   位:

姓 名

性别

民族

职务/职称

电话/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地 址

 

邮政编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