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新疆项目对接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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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中国科学院(简称中科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简称兵团)科技合作座谈会要求,进一步加强中科院与自治区、兵团的科技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在自治区、兵团的转移转化和规模产业化,经研究,定于2010年6月21—23日在新疆举办中国科学院与新疆(兵团)项目对接活动。

请各单位结合自治区、兵团的科技需求,积极组织本单位科技成果,参加本次项目对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单位确定出席活动的领导(建议有1位所级领导参会)和专家,并将《人员回执》(附件1)、联系方式于2010年6月11日前报送至新疆分院。

2.请各单位认真筛选符合自治区和兵团产业科技需求(附件4、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成熟、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对接项目,并将《项目征集表》(附件2)于2010年6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新疆分院。自治区和兵团有关科技需求请见院地合作局网站(http://www.alc.cas.cn/)。

3. 参会人员的城市间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布展等费用由会议统一安排。

4. 请参会人员于2010年6月20日在新疆石河子天富饭店(石河子市北二路28号,0993-2822111)报到。会议安排乌鲁木齐机场(火车站)接站。请将参会人员航班(车次)回执(附件3)准确、提前告知新疆分院。

5.新疆分院、院地合作局曾分别于2010年4月和5月,在“关于邀请参加‘2010年新疆产学研洽谈会’的函”(新科院科技函字〔2010〕42号)和“关于举办中国科学院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成果对接会的预通知”(科发院地字〔2010〕15号)两个文中,邀请院有关单位参加以上两个会议。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两个活动合并为本次中国科学院与新疆(兵团)项目对接活动。此次活动具体内容以报到时印发的日程安排为准。

联系方式

姬存宇(新疆分院科技合作处)

电  话:0991-3838726 13565826045

传  真:0991-3838726

电子信箱:jicunyu@ms.xjb.ac.cn

王 鑫(新疆分院科技合作处)

电  话:0991-3836548 13579810977

传  真:0991-3835229

电子信箱:wangxin@ms.xjb.ac.cn

王 智(院地合作局西部处)

电  话:010-68597277  13716418606

传  真:010-68597233

电子信箱:zhiw@lzb.ac.cn

周建军(院地合作局西部处)

电  话:010-68597277  13717750331

传  真:010-68597233

电子信箱:jjzhou@cashq.ac.cn

附件:

1.人员回执

2.项目征集表

3.  航班(车次)回执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需求汇编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需求汇编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