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0年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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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经有关领导同意,我中心转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0年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湘科高办字[2010]37号),并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报要求
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受理地址:长沙市河西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十楼1010室。申报材料须准备一式五份(附电子文档),A4纸,简装成册。为方便我中心汇总分析推荐项目,请同时抄送一份申报材料(附电子文档)至我中心。
申报日期为2010年4月18日至5月18日。项目集中受理时间为2010年5月19日至5月31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合作单位
省院合作申报必须由中科院属研究所和湖南所在地企业进行双主体联合申报,建议以湖南企业作为第一申报人。
请院属研究所切实做好与企业的沟通对接工作,避免出现省厅查询时企业一无所知的现象,以免对申报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请院属研究所精心筛选,突出重点。项目申报应以与企业合作为基础,结合本单位优势研发资源进行筛选,突出优势项目,避免力量分散,从而集体被淘汰。
三、申报项目限额
2010年我中心推荐的省产学研结合创新项目限额6个,除此之外,请符合条件的院属研究所通过其他推荐单位进行申报。
四、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不超过两年,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次,须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期末的经济考核验收指标,各方任务分工和研发进度明确,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生产条件。
附件:
1、《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0年省产学研结合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联系方式:
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十一楼1111室。
魏晓,0731-88988667,xiaow86@163.com
占强,0731-88988667,cs88988667@163.com)
中国科学院湖南技术转移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