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参加“2009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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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国工博会”),将于2009年11月3日-7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
本届“中国工博会”展览面积规划为126500平方米,设置8个专业展区:世博科技展、数控机床与金属加工展、工业自动化展、能源展与电力电工展、环保技术与设备展、信息与通讯技术应用展、航空航天展和科技创新展。“中国工博会”具有展示、交易、论坛、评审四大功能和产品、技术、产权三大交易。“中国工博会”作为中国最高层次的展览会之一,不仅反映中国工业发展的现状,体现国家产业发展的要求,并将汇聚国际工业的最新技术,成为引领全球工业发展趋势的信息平台。
自2001年中科院首次参加“中国工博会”以来,上海分院代院具体组织中科院展区的参展工作。每届“中国工博会”中科院展区均充分显示了中科院在科研和产业化方面的整体实力,取得了良好成绩和效果,并得到各部委、中科院领导和观众的一致好评,这一切成绩的取得与各参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和参展人员共同努力、积极支持,以及全面的合作密不可分。为此,希望各单位一如既往,继续支持和协助上海分院做好本届参展工作。
今年上海分院继续组织中科院展区的工作。中科院展区属于科技创新展,面积为1000平方米,展区整体布局,全部特装,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新的科技成果、技术和需推广的项目参加“中国工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选择参展项目。参展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水平、能体现中科院科技创新实力、有良好产业化前景或已产业化的项目。
二、请各单位尽量多提供产品实物或模型、多媒体演示,配合图片、文字介绍等各种形式,展示中科院系统参展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最新科技成果。
三、请各单位派1—2位专家参展,并指定专人负责将本单位参展项目汇总表(附件1)、项目介绍(附件2)和回执(附件4)填妥后,于2009年8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上海分院科技合作处。相关电子表格请到中科院院地合作局主页下载,网址:www.alc.cas.cn。
四、联系方式:
张建时:021—64713862,zhangjsh@shb.ac.cn
章文峻:021—64332908,wjzhang@shb.ac.cn
田申荣:021—64338589,srtian@shb.ac.cn
附件: 1、参展项目汇总表
2、项目介绍
3、关于参展的具体事项说明
4、回执
二 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