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檀栋:依法科学守护青藏高原
| 来源:瞭望 屈辰【字号:大 中 小】
中国科学院院士、第二次青藏科考队队长 姚檀栋
今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正式施行。
青藏高原被誉为“世界屋脊”“地球第三极”“亚洲水塔”,在我国、亚洲乃至全球的水安全、生态安全、气候安全和环境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生态保护地位特殊。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立法意义重大,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治理从此有了专门的法律依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第二次青藏科考队队长姚檀栋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专访时表示。
作为第二次青藏科考队队长,年近七旬的姚檀栋多次参加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相关的座谈会。他提出的加强冰川灾害监测预警、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修复治理等意见建议得到立法机关充分肯定和采纳。
掌握青藏高原生态本底
《瞭望》:从科学角度分析,出台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有何现实针对性?
姚檀栋:青藏高原是我国乃至亚洲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地球上生态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但最脆弱的地区。
以青藏高原为核心的“亚洲水塔”,是“全球水塔”中水量最大、供给人口最多的水塔,孕育了长江、黄河、雅鲁藏布江、恒河等13条亚洲地区的重要河流,为这一地区20多亿人口提供水资源。作为除极地冰盖以外全球最大的冰川聚集地,青藏高原诞生了近10万条冰川,总面积约10万平方公里,淡水储量约7000~8000立方千米,湖泊储水量高达1000立方千米,保障了亚洲水塔的供水基础。
青藏高原又是气候变暖影响下环境变化不确定性最大的地区之一。最近几十年,青藏高原地区的变暖速率是同期全球平均的2倍。在此背景下,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变化剧烈复杂。
一是气候变暖变湿导致亚洲水塔失衡:冰川、积雪等固态水体快速减少,湖泊、河流等液态水体广泛增加,内流区水资源增加,外流区水资源减少,呈现水资源空间分布的失衡,制约地区经济发展和生态安全。
二是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总体趋好,但面临潜在风险:一方面,大部分地区高寒草原面积增加,返青期提前,枯黄期推后,生长期延长,净初级生产力总体呈增加态势;另一方面,高寒草甸和沼泽草甸显著萎缩,湿地总体仍呈退化态势。
三是灾害风险增加,新型灾害凸现:冰冻圈灾害进一步加剧,冰崩等冰冻圈新型灾害风险增加,冰湖溃决潜在风险加剧,严重影响人类生存环境。
基于青藏高原特殊的生态地位、价值和现实情况,以及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强生态风险防控的客观要求,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2021年7月,中央深改委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案》,提出建立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起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守护好青藏高原生灵草木、万水千山提供了法治保障,对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
《瞭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有哪些亮点?
姚檀栋: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共7章63条,不少亮点值得关注。
比如,国家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修复,实行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再如,提出建立健全青藏高原雪山冰川冻土保护制度,加强对雪山冰川冻土的监测预警和系统保护,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科考成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法律举措。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青藏高原科学考察与研究,加强青藏高原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修复、水文水资源、雪山冰川冻土、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河湖演变、地质环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治、能源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生态系统碳汇等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长期研究工作,掌握青藏高原生态本底及其变化。这为第二次青藏科考队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立法提供全过程支撑
《瞭望》:作为科考队长,您如何理解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强调的“发挥科技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中的支撑作用”?
姚檀栋: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制定全过程各环节,都注重发挥科学研究论证的重要作用。
2022年7月14日,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座谈会在西藏召开,会议特别强调,要发挥好科技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中的支撑作用。我作为第二次青藏科考队队长参加了那次会议,并围绕“科考成果如何支撑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作了重点发言。
在第二次青藏科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第二次青藏科考队系统提出了亚洲水塔动态变化与影响、生态系统与生态安全等十大任务,组建起71个专题科考分队,开展青藏高原全域科学考察研究,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的专业性、地域性、特殊性提供全面科技支撑。
第二次青藏科考队全过程深度参与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立法启动、内容起草、立法调研、立法论证、立法定稿等各环节立法工作。特别是,科考队提出的加强冰川变化监测、加强冰川灾害监测预警、加强生态屏障和亚洲水塔保护、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修复治理等一系列重要意见建议,均获采纳。
《瞭望》:第二次青藏科考成果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出台作出哪些贡献?
姚檀栋:第一次青藏科考为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扎实的科学依据。第二次青藏科考启动六年来,科考队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环境变化与影响及其对策的定位,围绕青藏高原地球系统过程及其环境变化这一关键科学问题,聚焦亚洲水塔、生态系统、江河湖源变化、极高海拔环境、灾害风险,战略资源远景、高原“双碳”潜力、人类活动、地球系统综合观测与预警平台等内容,产出一系列重要原创成果。比如,阐释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系统性和特殊性,构建起地球系统多圈层综合观测与预警平台,等等。
其中,实质性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运用地球系统科学理论,提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的总体立法体系科学内容;
二是总结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特点及相关特殊性,科学厘定立法涉及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
三是强调青藏高原生态系统碳汇功能,提出碳汇功能提升的立法科学内容;
四是提出系统建立青藏高原观测研究平台,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实践提供关键科技示范平台支撑;
五是提出将青藏科考作为长期国家战略纳入立法,为立法保护与实施提供科学支撑。
青藏科考下一步
《瞭望》:根据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第二次青藏科考下一步如何规划?
姚檀栋:按照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关于“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青藏高原科学考察与研究”的规定,下一步,第二次青藏科考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紧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国家需求,构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格局,科学支撑生态保护立法实施。比如,推进完善青藏高原以国家公园群为主体的自然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形成面向青藏高原全域的生态安全屏障优化体系和地域功能区划。
二是聚焦实施高水平基础研究,摸清青藏高原生态本底及其变化,厚植生态保护基础能力。比如研究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变化的系统作用过程并提出综合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与评估方法,定期评估各类生态系统保护成效和环境变化特点;加强人类活动的生态环境影响研究,探寻人与生态环境协同发展途径,探索高原人类社会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机制。
三是加强科考成果转化,强化青藏高原自然灾害评估和监测预警。比如,加强气候变化条件下灾害形成与演变规律研究,服务高原减灾和重大工程全寿命周期风险防控,建立灾害风险防控与韧性绿色工程建造融合的理论与技术体系;建立气候变化预测与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形成跨行业协同的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机制。
四是深化拓展国内外科技合作平台,共建生态保护命运共同体。比如,构建统一的科研平台,汇集已有的青藏高原相关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青藏高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青藏高原国家实验室;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推动“第三极环境(TPE)”国际大科学计划实施,加强第三极环境变化的全球联动效应研究,构建国际合作新格局。
五是持续组织实施标志性科考活动,不断提升科考重大标志性科学工程的社会影响。比如,填补高原无人区、战略区考察空白,组织实施珠峰-卓奥友峰-希夏邦马峰极高海拔地区等重大科考活动,在长江、黄河、澜沧江、雅鲁藏布江等重点江河湖源头开展地球系统多圈层变化过程与机理考察研究;强化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带动科考成果科普,广泛提升青藏科考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