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关于开展 2021年度科技合作和知识产权 相关工作统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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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开展科技合作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科技促进发展局对院属单位2021年度科技合作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主体和统计内容
为配合新一代ARP系统,已对2021年度科技合作成效统计模块和知识产权统计模块进行更新和优化,请填报时注意。
(一)科技合作工作
1.科技合作统计工作的填报主体为院属各研究所和各分院(含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和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下同)。
2.2021年度科技合作统计主要包括7张表格(详见附件1),分别是:表1.研究所科技合作工作统计表;表2.新增转移转化项目统计表;表3.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项目绩效统计表;表4. 社会效益统计表;表5.科技副职工作情况统计表;表6. 与大学、其他科研机构、大型企业(集团)合作情况统计表;表7. 被采纳的咨询报告情况统计表。其中,各研究所填报表1、2、4、6、7;各分院填报表3和5。
(二)知识产权工作
1.知识产权统计年报的填报主体为院属各研究所和各转制单位。
2. 2021年度知识产权统计年报主要包括7张表格和6个附件(详见附件2),分别是:表1.机构概况;表2.知识产权概况;表3.知识产权人员情况;表4.知识产权经费支出情况;表5.知识产权培训情况;表6.专利基本情况;表7.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总体情况;附件1.研究所知识产权工作总结;附件2.研究所知识产权委员会名单;附件3.研究所知识产权管理办法;附件4.研究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政策;附件5.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专员年度工作备案表;附件6.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清单。
二、统计数据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
(一)科技合作统计
1.本年度科技合作统计数据主要通过各单位新一代ARP系统采集(路径:新一代ARP系统-数据填报与统计管理平台-科技合作成效模块)。
2.各研究所的统计数据,须经所属分院审核,要求于2021年12月13日前通过ARP科技合作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并将纸质材料2份同时报送相关分院;各分院负责的统计数据(附件1中表3的统计数据除外)要求于2021年12月20日前直接通过ARP科技合作管理系统提交科技促进发展局,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及汇集的研究所材料1份报送科技促进发展局科技合作处(请发EMS邮政快递,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邮编:100864,电话:010-68597486)。
3.科技促进发展局于2021年12月24日前将2021年度新增转移转化项目信息(附件1中表2的统计数据)反馈给各分院;各分院按照附件1中表3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调查统计,要求于2022年1月21日前将电子版数据录入ARP科技合作管理系统。
4.中国科学院科技产业网承担科技合作统计数据的核对工作,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负责ARP填报系统的技术支撑,共同保障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知识产权工作
1.院属研究所通过新一代ARP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路径:新一代ARP系统-知识产权-年度统计-院统计年报)填报本年度知识产权统计数据,并导出打印纸质文档1份,加盖单位公章。填报时请注意采用2021年新模板。
2.转制单位从院知识产权网(www.casip.ac.cn)下载新版统计年报模板,填报数据发送至ipoffice@cashq.ac.cn,并打印纸质文档1份,加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纸质文档应与电子版内容保持一致。电子版数据报送截止日期2022年1月10日;纸质文档(统计年报)请于2022年1月15日前报送至科技促进发展局知识产权管理处(请发EMS邮政快递,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邮编:100864,电话:010-68597254/7740)。
4.成都文献情报中心承担知识产权统计数据的核对工作,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负责ARP填报系统的技术支撑,共同保障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联系人、联系方式
(一)科技合作工作
科发局科技合作处(业务咨询)
单耀莹,010-68597486,yyshan@cashq.ac.cn
中国科学院科技产业网(数据核查)
高明月,18202692919,gaomy@casmh.com.cn
杨 抑,13488686403,yangy@casmh.com.cn
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王佳宜,010-68597814,wangjy@cashq.ac.cn
(二)知识产权工作
科发局知识产权管理处(业务咨询)
梁 栋,010-68597254,liangdong@cashq.ac.cn
成都文献情报中心(数据核查)
许 轶,028-85228846,xuy@clas.ac.cn
张 娴,028-85229796,zhangx@clas.ac.cn
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秦 颖,010-58812177,13693348186,qinying@cnic.cn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认真填报统计数据,实事求是,按时完成统计任务。请务必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和一致性,避免出现数据误报、错报、瞒报、漏报,或与科技部“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系统”填报数据不一致等情况。
附件: 1.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统计年报(2021年)
2.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统计年报(2021年)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