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关于征集2019年度STS双创引导项目建议的通知

日期:2018-07-09

|  来源:【字号:

  科发促函字201832 

 

院属各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双创工作持续深度发展,支持院属机构通过创新创业的形式来实现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现面向全院院属研究机构征集2019年度STS双创引导项目建议,请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组织报送。 

  一、征集原则 

  STS双创引导项目主要支持院属研究机构通过创新创业的形式实现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对科技成果进行“二次开发”,为新创企业提供“售后服务”以加速其发展,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1. 候选项目必须是通过成立创新企业的方式进行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企业成立的时间不早于2015年。 

  2. 成立的企业须要已经获得社会投资并到位(技术团队自行投资视为最优的商业投资)。 

  3. 成立的创新企业主导产品应以我院的科技成果作为依托,具有独特的技术优势与相应的知识产权。 

  4. 原则上研究所应占有合理的技术股份;对于研究所仅通过知识产权许可而不占有股份的,需提供充分的证据。 

  二、报送主体 

  报送主体为中国科学院院属科研机构,各主体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组织要求 

  1. STS双创引导项目原则上按《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科发促字2016165号)重点服务领域中的21个服务主题方向报送。 

  2. 每单位限报不多于3项项目建议,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承担单位限报不多于5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需要按重要性排序。 

  3. 已经报送2018年度项目建议尚未立项启动的项目,如继续推荐,作为新项目重新报送,须符合征集原则,占研究所推荐名额。 

  4.已经获得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金投资的项目,如作为研究所推荐项目,不占研究所推荐名额,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5. 项目建议书应针对国家(部委)、地方、行业或企业需求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科技服务目标和考核指标,提炼需要解决技术问题,突出研究重点;并如实反映与国家部委、地方、行业或企业的合作情况以及已有资源集成情况(包括与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关系)等内容。 

  6. 本次征集项目预算额度不超过200万元,报送单位应根据研究实际需求,结合现有支撑条件和自身情况,实事求是提出项目经费需求;预算表参照《中国科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发条财字﹝2016169号)相关规定填报;本次提出的经费需求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及立项后核定项目经费支持额度的重要依据。 

  7. 本次征集项目为1年期项目,起止时间为20191-201912月。 

  四、报送程序及要求 

  各单位应按要求从ARP系统的“STS项目管理平台”填报《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和《推荐项目清单》(见附件2),填写上传《STS双创引导项目自评报告》(见附件3);并将《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邮寄至科技促进发展局。 

  网上填报:请于2018727日前,完成建议项目的网上填报,填报方式详见ARP系统内的填报说明。 

  纸质材料:请于2018731日前,将盖章纸质件(项目推荐清单2份)邮寄至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科技促进发展局知识产权管理处,邮编100864 

  五、联系人及电话 

    浩:  010-68597740   13810102802 

  技术支持: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何鹏  010-68597791 

  

    

  附件1-项目建议书模板.docx

     附件2-项目推荐清单.xlsx

  附件3-STS双创引导项目自评报告.docx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20187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