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关于推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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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发促函字〔2017〕5 号
院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中国科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适应“硬科技”创业时代的新形势,加快推进“双创”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中科院科发局拟于2017年启动相关试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1. 建设一批双创型研究(院)所
进一步开放本单位现有科研设施和资源,推动科技成果在全社会范围实现共享和转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双创示范基地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选择有基础、有条件、有积极性的科研院所,试点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充分激发科研院所人才与技术资源活力,完善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和促进成果转化的制度体系,探索科研院所支撑服务“双创”的有效模式。
2. 建设一批专业化双创支撑平台
以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等技术创新条件平台为依托,在若干专业领域建设双创支撑平台,优化技术、装备、信息和人力等资源配置,通过提供工业设计、检验检测、中试生产、产品定制研发等专业化服务,帮助双创企业解决产业化关键技术问题等方式,增加源头技术创新有效供给,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更高端、更具专业特色和定制化的增值服务。
3. 建设若干形式的双创服务平台
结合社会优质资源,强化各类技术转移中心、孵化器、众创空间、创客学院、信息服务等双创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技术成果转化与创业者的有效链路联接,为创业者、创业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科技服务、市场资源和科技金融服务。
二、建设方式
1. 双创型研究(院)所以研究所法人单位为依托建设,各单位要明确总体思路、战略定位、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和保障措施等。
2. 专业化双创支撑平台以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包括国家级、国家地方联合和省级)为依托建设,各单位要明确支撑平台建设的专业领域、开展关键或共性技术研发的方向、技术系统集成和工程化验证平台建设的方式以及支撑服务的对象等。
3. 双创服务平台以现有技术成果转化或中介服务平台为依托,进一步强化各类平台服务能力建设,各单位要明确能力提升的目标、服务内涵的拓展、社会资源的整合方式和服务对象选择等。
三、推荐原则与有关要求
1. 推荐原则
(1)双创型研究(院)所以各研究所为主体进行推荐。推荐双创型研究(院)所的单位原则上不予推荐后两项建设内容。
(2)专业化双创支撑平台以各研究所、院属企业为依托进行推荐,原则上每家研究所、院属企业限推荐1个。
(3)双创服务平台以各研究所、分院和院属企业为依托进行推荐,原则上每家研究所、分院和院属企业限推荐1-2个。
2. 有关要求
(1)推荐要求。各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报所属分院(合肥研究院)、国科控股审核。各分院(合肥研究院)、国科控股根据《“双创”支撑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荐表》按类别排序推荐,填写推荐理由,控制推荐数量和质量。
(2)时间要求。各分院(合肥研究院)、国科控股于2017年2月22日之前汇总推荐表并以推荐函形式报送科发局(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蒋文奇 周俊旭
联系方式:010-68597243/13601184874 kfj@cashq.ac.cn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