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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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决定公开招聘副处长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合同管理。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岗位及岗位职责
岗位一:科技合作处(科技副职办公室)副处长岗位(1人)
岗位职责:协助负责组织开展我院科技合作相关战略研究和规划的制定修订;协助负责对口联系国家相关部委、地方,行业和企业;协助指导与地方共建转移转化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协助组织实施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行动;协助负责联系全国科学院联盟;协助负责全院科技副职工作;承担局、处领导交办的工作
岗位二:综合处副处长岗位(1人)
岗位职责:协助负责组织开展我院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研究和科技规划的制定修订;协助负责联系国家相关部委,综合协调国家工程实验室及工程中心的工作,协助负责国家重要科研任务工作;协助负责落实局资源配置方案,协助负责全局的经费管理;协助负责局重要工作与活动的协调组织;协助负责局信息化、宣传、政务、安全、保密、人事、党群等事务工作;承担局、处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附件1)。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业务主管岗位工作满4年(含职员七级满4年或职员六级满1年)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6年或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并有2年及以上中国科学院系统科研管理工作经验;近3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优秀。
3.热爱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与人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4.有较强组织能力、写作能力、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曾独立撰写、完成过具有一定水平的工作研究报告、总结或工作论文等。
5.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新进人员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起,凡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8日17时(以收到《中国科学院机关岗位竞聘申请表》为准,应聘人员需在该申请表最后“应聘申请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二)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填写《中国科学院机关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
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参加竞聘,材料恕不退回。
(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岗位竞聘,其中报告10分钟,答辩5分钟。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和业绩、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及工作设想。竞聘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聘后管理
(一)招聘岗位属于事业编制岗位,实行合同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二)执行中国科学院机关的各项薪酬福利制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综合处 蒋老师
电 话:010-68597243,传真:010-68597583
邮 箱:kfj@cashq.ac.cn(同时发电子版申请表至此邮箱)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综合处;邮编:100864。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2016年5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