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社会治安防控领域
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 来源:【字号:大 中 小】
院属各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公安部于2016年2月22日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380号,详见附件1),决定组织实施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构建社会治安防控创新网络。为做好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和推荐程序
1. 凡是通过中国科学院推荐的各申报单位,应按发改办高技〔2016〕380号文(附件1)通知要求进行材料准备。
2. 申报单位于3月10日前将申报意向函(附件2)报科技促进发展局。
3. 申报单位于3月21日12:00前将一式15份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促进发展局。
4. 3月22日-27日,科技促进发展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院内初审,确定推荐项目。
5. 3月29日中午前,经过初审同意推荐项目的申报单位将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本和有关附件等材料)报送科技促进发展局。
6. 4月1日前,科技促进发展局汇总申报材料提交国家发改委。
二、联系人
蒋文奇、陈浩,电话:010-68597243,kfj@cashq.ac.cn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