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申报苏州工业园区第七届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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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于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5月实施启动,行政区划面积288平方公里,其中,中新合作区80平方公里,下辖三个镇,户籍人口37.2万,常住人口69.9万。十八年来,园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30%左右。2005年率先高水平达到江苏省小康指标。2012年,园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60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85亿元。园区以占苏州市3.4%土地、5.2%人口创造了15%左右的经济总量,并连续两年名列“中国城市最具竞争力开发区”排序榜首,综合发展指数位居国家级开发区第二位。
为进一步推动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与高端人才集聚,优化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环境,打造国际领先的科技创新高地、人才高地和产业化高地,苏州工业园区制定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实施意见。苏州工业园区将对入选的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按照各类项目的特点分别给予资金补助、投融资等多项资金资助并提供办公用房、优租房、购买住房补贴等配套优惠。现将申报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创业计划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项目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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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项目 |
领军成长项目 |
领军孵化项目 |
项目团队及 技术水平 |
国际领先 |
国际/国内领先 |
国际/国内领先 |
产业化程度 |
1、已在相关技术领域实现重大突破; 2、1-2年内能够实现产业化。 |
1、已形成样品、样机; 2、1年内能够实现1000万以上销售收入; 3、以后每年销售额增长率不低于30%或1000万元。 |
1、已在相关技术领域实现突破; 2、2-3年内能够实现产业化。 |
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团队)成立于2012年1月1日后或尚未注册;
2、领军、领军孵化项目申报企业(团队)注册资本或拟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申报领军成长型项目的企业(团队)注册资本或拟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申报者本人实际出资额或承诺出资额(不含技术入股)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或不低于30万元;
4、以上申报条件对40岁以下的青年创业人才可适当放宽。
注:本届园区领军人才申报鼓励园区历届各级科技领军人才、产业专家实名制推荐项目。
网上申报:
2013年4月1日起开始网络申报,网址见http://techpioneer.sipac.gov.cn 通知(已在园区注册企业的,请申请注册“企业用户”;未注册企业的,请申请注册“团队用户”)。
截止时间:
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10份)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任何疑问,可按以下联系方式电话咨询:
联系方式:0512-66680923,13862566210 wh@sipac.gov.cn 联系人:王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