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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团队创业计划申报指南

日期:201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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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广佛都市圈核心区、粤港澳经济合作圈中心。全区总面积1073平方公里,下辖2个街道、6个镇。2011年,全区实现GDP近21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15亿元。南海区金融业发达,区域创新体系完善,基础环境建设日益优化,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是一座充满激情和梦想的现代产业新城。

为更好地帮助广大有志之士在南海区创新、创业,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南海区颁布了《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团队创业计划扶持办法》,将为优秀创新创业团队提供有力的扶持和贴心的服务。现将申报南海区人才团队创业计划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申报条件

(一)申请南海区人才团队创业计划扶持的团队所从事的行业应属于光电、节能环保、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或者是有利于南海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领域。

(二)申请团队需由3人以上(含3人)组成,且团队成员在管理、技术、市场营销等方面有相关经验。

(三)申请团队已在南海区注册成立公司的,管理部门受理申请材料时,从营业执照注册日期至申报截止日期不能超过1年(拥有高技术项目的海外归国创业团队可放宽至两年)。申请团队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需承诺若通过评定,将在3个月内在南海区完成公司注册手续。

(四)人才团队新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五)如申请团队为单独注册新公司,新公司法人代表需为团队核心成员;如申请团队与南海区内现有企业合作成立新公司,团队成员所占公司股份比例不能低于30%。

(六)申请团队所有成员需保证每年在南海区的工作时间(不包括国家法定假日)不少于80天。

2、组织实施方法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科技)牵头组织人才团队的评审、部门协调、日常管理、绩效评估及相关服务等工作。人才团队的评定由南海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委托独立的第三方评审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施。入选人才团队经南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3、申请及评定流程

(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者自行下载填写《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团队创业计划申报书》(详见附件2),将申报书和有关附件材料(见申报书第七部分)纸质胶装,一式八份交至南海区经济促进局(科技)。

(二)形式审查。南海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对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签字盖章等进行形式审查,对未完善的申请材料协助规范修改或退回。

(三)书面评审。南海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根据评审指标体系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四)现场答辩。南海区经济促进局(科技)根据书面评审结果,确定并通知参加现场答辩的人才团队。现场答辩按申请人陈述、评审专家质询、申请人答疑、评审专家综合评分的流程进行。

(五)根据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的综合得分高低,申请团队分别被拟认定为南海区人才团队创业计划A、B、C类人才团队。

(六)拟认定团队将在相关媒体和网站公示15天,无异议后送南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并公布最终认定团队。

(七)南海区经济促进局(科技)与入选团队在南海区注册成立的公司签订管理合同,并落实相关扶持条款。

4、申报时间及地址

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17:00点。纸质材料提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天佑三路3号南海科学馆D座2楼;申报书电子版发至:rctdcy@163.com。具体组织现场答辩的时间、地点将以短信和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相关信息都将在南海一点通网站(www.nanhai.gov.cn)发布。如有任何疑问,可按以下联系方式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757-86089202,86089206

手机:13160989855,13925447998

联系人:覃先生,李先生

附件:

1、1、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团队创业计划扶持办法》的通知.doc

2、2、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团队创业计划申报书.doc

3、3、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团队创业计划管理合同(样本).doc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