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启事

日期:200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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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北京地区公开招聘四名工作人员。

    一、 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布岗位,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招聘岗位

    岗位一:中南合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六级职员)

    岗位二:综合规划处业务助理(中级职称)

    岗位三:东北京津处业务助理(初级职称)

    岗位四:西部合作处业务助理(初级职称)

    三、岗位职责

    1.中南合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对局长负责;全面负责处工作;负责与分院的联系,研究制定院与省市、企业合作的相关政策;负责组织调研合作区域内经济社会对科技的重大需求,根据需求组织相关分院研究制定合作区域内战略规划及工作计划;负责调研、上报合作区域内的合作项目管理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负责推动合作区域国家创新体系各单元的联系和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合作区域内分院年度经费的预算;负责推动以院地合作为工作平台,促进院、所投资企业社会化改革。协助做好院地合作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处内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2.综合规划处业务助理:负责建设、完善专家库、项目库以及统计库;负责协调编制院地合作统计年报;负责协调院地合作评奖有关事宜;负责协调、编制局的年度会议、培训等计划;负责牵头产业化网等信息化建设;负责协助编制好院地合作相关经费预决算;负责汇编院地合作大事记及有关文件;协助做好院地合作合作办公室有关事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3.东北京津处业务助理:对处长负责;负责协调东北、京津等合作区域内有关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负责推动合作区域内5个操作平台的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合作区域内评奖;负责合作区域内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加人才转移、新生产力生长点的孵化;负责合作区域内院内外统计工作;负责合作区域内技术转移中心的建设;负责合作区域内院地共建的科技园区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协助制定院地合作有关政策和规划;协助组织协调重点合作地区的院地合作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西部合作处业务助理:对处长负责;负责协调西部合作区域内有关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负责推动合作区域内5个操作平台的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合作区域内评奖;负责合作区域内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加人才转移、新生产力生长点的孵化;负责合作区域内院内外统计工作;负责合作区域内技术转移中心的建设;负责合作区域内院地共建的科技园区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协助制定院地合作有关政策和规划;协助组织协调重点合作地区的院地合作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北京市户口;身体健康;了解院情,有科研或管理工作经历;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系统;踏实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创新意识、团结协作精神。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

    中南合作处副处长: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中的6个基本条件;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及学位,具有7年以上科研或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在35岁左右。

    综合规划处业务助理:中共党员;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及学位,具有5年以上科研或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在35岁左右。

    东北京津处业务助理: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及学位,具有3年以上科研或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在30岁左右。

    西部合作处业务助理: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及学位,具有3年以上科研或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在30岁左右。

    五、聘后管理

    1. 招聘岗位属事业编制岗位,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3-6个月。

    2. 执行当前机关的各项分配制度。

    3. 新进机关人员执行当前中央国家机关统一执行的住房政策,不实行实物分房。

    4. 新进机关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聘期内档案管理费用由院机关统一支付。

    六、招聘程序

    1.应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15日,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个人竞聘申请表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获奖)

    (4) 已发表(应聘人为第一作者)的文章、著作清单及原件或复印件

    (5) 中科院机关外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体健康证明

    2.由我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人教局审核,通过者参加公开竞聘。

    3.每位竞聘者作15分钟的竞聘报告,答辩5分钟。报告的主要内容:个人情况介绍,应聘本岗位的理由和对应聘岗位的认识,今后工作设想等。

    4.公开竞聘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若经初审不被通知参加竞聘,材料恕不退回。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8597233,68526141

    传 真:68597233

    通信地址:北京三里河路52号,中科院院地合作局综合规划处

    邮 编:100864

    电子信箱:tyjxq@cashq.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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