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科学院2003—2004年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励的通知(产字〔2005〕4号)
日期:200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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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充分调动分院、研究所等院属单位和有关科技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技副职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积极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进程,经研究,启动2003--2004年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申报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励办法》(科发产字〔2003〕10号)文件精神,结合近两年院地合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对《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励评选细则》(产字〔2004〕13号)作了适当修改,现将奖励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年度
为改变隔年表彰的状况,改进统计工作,本次评选将2003年和2004年两个年度总成绩作为考评依据,称为2003—2004年度。统计资料和相关材料分别按各年填报,由评审办汇总。
二、评选办法
(一)京区研究所直接向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京外研究所通过所在地分院申报,山西煤化所直接报产业局。
(二)分院和研究所等院属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好初选、初审工作;
2、推荐出所属单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3、填报《中国科学院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申报表》;
4、分院对所辖区域内的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按时向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三)科技副职先进集体奖和先进个人奖,由院人教局副职办负责初评,经人教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再按程序报院评审委员会审定。
(四)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奖励范围和条件,组织对分院和研究所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计分、初评,并提出初评意见,上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材料和初评结果,进行审议并通过。
三、时间要求
各分院和京区研究所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05年2月16日(以到京邮戳为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高技术产业发展局(可以先期按下列信箱提供电子版)。
评审办联系人:邓强、陈国明、周俊旭
联系电话:(010)68597237、68597239。
传真电话:(010)68597263
邮箱: jxzhou@cashq.ac.cn walsh251@sohu.com.
副职办联系人:陈铁成、张艳
联系电话和传真:(010)68597763、68597480
邮箱:zhangyan@cashq.ac.cn
二OO五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