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2年度中国科学院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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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充分调动分院、研究所等院属单位和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科技副职为发展地方经济服务的积极性,加快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励办法》(科发产字〔2003〕10号)和《中国科学院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评选细则》(科发产字〔2004〕13号)的有关规定,经“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院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决定对上海分院等8个单位授予2002年度“中国科学院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先进集体奖”;对于海斌等21位同志授予2002年度“中国科学院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先进个人奖”,予以表彰奖励。希望获得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保持荣誉,继续努力,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国家和区域经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02年度“中国科学院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O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