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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平副院长出席“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视频会议”

日期:2016-05-23

|  来源:科技合作处【字号:

  518日,科技部组织召开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视频会议。来自科技部、教育部、国资委、中科院等部门有关领导和同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设分会场。科技部万钢部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张亚平副院长代表我院出席会议,并就推动科研院所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做了动员讲话。 

  张亚平表示,我院历来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十二五期间,通过整合深化院地科技合作、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建设协同创新平台与联盟等举措,有效推进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规模产业化,取得了显著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对我院的发展提出了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和率先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发展、率先建成国家创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的要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我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张亚平在会上介绍,20162月,我院院长办公会决定启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并审议通过了《中国科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并落地转化、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科技成果管理体系、培养培训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载体、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环境和氛围等5个方面部署了25项重点任务。十三五期间,中科院将设立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专项,在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和研究所一三五等已取得关键技术突破的基础上,梳理凝练出有望在3-5年内产生重大影响的成果,试点组织实施10个左右重点专项;设立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通过与研究所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效衔接,以市场化方式与社会机构或院办服务机构合作,构建运营管理中心加若干运营服务平台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张亚平表示,下一步,中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若干规定及本次会议精神,在科技部的指导与部署下,按照国办421日印发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分工,持续推进实施科技服务网络计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大胆探索、开放创新,争当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的排头兵。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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