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天津市、农业部签署合作协议 共同推进天津农业物联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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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农业部、中国科学院就共同推进天津市农业物联网建设与发展,在天津签署了《共同推进天津市农业物联网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施尔畏副院长代表我院签署了三方合作协议。这是三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四化同步”发展要求,探索农业物联网区域发展模式与经验,加快信息技术融入现代农业建设进程,推动我国农业向现代化发展的一项具体举措。
天津农业物联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探索形成可看、可用、可持续的农业物联网推广应用模式,逐步构建农业物联网理论、技术、应用、标准、政策体系和组织制度,在试验成功的基础上向全国分区、分阶段推广应用,通过农业物联网建设带动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
根据协议,天津市人民政府作为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的实施主体,负责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平台的运营管理;农业部负责农业物联网建设指导并提供必要支持;中国科学院负责农业物联网重大技术攻关和全面技术支撑。我院将充分发挥多学科综合优势,重点在农业普适化感知、云计算、大数据处理等方面进行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及示范,并配合开展产业应用推广。
协议签署前,三方共同组织国内有关专家对天津市农业物联网平台建设方案进行了评估。与会评估专家一致认为天津农业物联网平台方案科学合理,技术路线先进,在设计理念、平台架构、集成应用、运维机制方面具有创新性。物联网区域试验平台初步建立了开放架构的“全要素、全系统、全过程”资源集成中心、专业支撑平台与行业应用示范平台,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科研机构、管理部门进行农业物联网的开发应用提供了技术支撑,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推广价值。
施尔畏副院长在讲话中感谢天津市和农业部对我院工作的高度认可。他指出物联网技术发展离不开应用,发展的优势在于技术集成。农业领域是我院物联网技术发展的重要聚焦方向,我院将珍惜与天津市和农业部的合作机会,充分发挥建制化研究队伍的优势,组织好科研团队,继续充实完善平台建设方案,以应用牵引技术发展,在政府的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推动与牵引下开展技术攻关,推动成果向产业化转移,为我国农业物联网技术发展和应用做出贡献。
科技促进发展局严庆局长、段子渊副局长以及农业科技办公室、高技术处相关人员一起参加了活动。
天津农业物联网平台专家评估会
天津市农业部中科院领导考察成果展示并与我院相关团队人员合影
天津市农业部中科院三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