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与内蒙古自治区签署科技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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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下午,中科院副院长丁仲礼和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连辑在北京中科院机关签署院区科技合作协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路甬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出席签字仪式。会议由施尔畏副院长主持。中国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白春礼,党组成员、副秘书长何岩,秘书长邓麦村,副秘书长潘教峰以及办公厅、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局、资源环境科学与技术局、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院地合作局、北京分院、植物研究所和光电研究院的领导,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主席巴特尔,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任亚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政府秘书长乌兰巴特尔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科学技术厅、内蒙古农牧科学院的领导参加了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院区双方将在联合共建研究单元、打造恩格贝生态文明示范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推进优势特色资源开发与产业化、推进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推进农牧业科技创新产业化、建立人才培养与交流机制等方面开展更加紧密更加全面更加深入的科技合作,为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做出积极的贡献。
巴特尔首先对中科院多年来对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自区院双方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在资源开发、能源转化、生态保护和新材料研究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取得了一批重要的成果,特别是区院共建的中国科学院内蒙古草业研究中心,将为内蒙古提高草业生态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加快祖国北疆生态屏障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将认真落实区院合作协议,加快推进重大合作项目的组织实施,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创新型内蒙古建设步伐。希望中科院根据自治区提出的项目需求和企业技术难题,推荐院士专家进行研究开发,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通过中科院推动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共同办好满洲里中俄蒙科技展,将其打造成国家级的品牌展会。
路甬祥院长首先欢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来到中科院签署科技合作协议,并为中国科学院内蒙古草业中心揭牌。他指出,院区合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起有效的合作机制。动员北京、长春和沈阳分院的力量,以建立合作平台为抓手,在草原、稀土资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煤炭资源的清洁利用以及提高畜牧产业附加值,延伸产业链等方面加强合作。通过人员交流与合作,互派科技副职,把中科院的科技优势与内蒙古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结合起来,依靠科技创新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发展新兴产业,不断提升产业结构和层次,以实现内蒙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胡春华在讲话中指出,在过去的十年当中,得益于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得益于中央部委包括中科院的大力支持,内蒙古的经济发生了很大的飞跃,实现经济形态由以农牧业为主向以工业为主的转变。内蒙古要进一步发展,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迫切需要科技的支撑,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与科学院的合作。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一定会给予高度重视,认认真真、踏踏实实的去做好具体工作,使区院合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双方为中国科学院内蒙古草业研究中心揭牌
座谈会现场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出席座谈会
(中科院声像中心 刘振/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