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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与青海省签署科技合作备忘录

日期:200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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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尔畏副院长会见青海省副省长高云龙一行,共商院地合作


3月10日上午,中国科学院与青海省政府科技合作座谈会暨备忘录签字仪式在京举行。中科院副院长施尔畏与青海省副省长高云龙代表双方签署备忘录。中科院副院长丁仲礼出席会议并讲话。

青海省科技厅厅长解源作了关于青海省与中科院开展院地合作有关情况的汇报。他回顾了“十一五”以来院省双方立足于促进青海省资源开发和产业技术升级,以项目为载体,以平台建设为依托,重点针对支撑循环经济、高原畜牧业、特色生物资源利用、新能源和新材料开发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有重点地组织推进一批科技合作项目,取得了巨大成效,充分发挥了科技创新对青海经济的支撑、引领作用。

丁仲礼在讲话中指出,青海省资源丰富,但生态脆弱,在高效利用资源和生态保护两个方面都有着强烈的科技需求,中科院将尽全力支持青海省的工作。丁仲礼强调了市场机制在生态保护中的重要性,他认为,生态保护要同经济效益结合起来,这样可以建立起长效的可持续机制,调动社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

高云龙对中科院给予青海省的技术支持、人才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通过此次备忘录签署进一步加强与中科院的合作,在盐湖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联合攻关,有效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科技投入,将国务院支持青海藏区的政策落到实处,为青海省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施尔畏表示,与西部地区的合作是中科院重要的历史责任,中科院将继续推进“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在青海的实施,并将适时总结“科技支青”计划已有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以此次签署备忘录为契机,用“地方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的标准要求自身,在“科技支青”下一步行动计划中重点围绕青海湖资源开发、畜牧用草、太阳能、三江源、生物产业等领域扎实推进院省双方的合作。

来自青海省政府、省科技厅和中科院办公厅、院士工作局、高技术局、资环局、院地合作局、人教局、农业项目办公室、兰州分院的领导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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