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中科院与青海省政府签订第三轮科技合作协议

日期:2007-08-09

|  来源:【字号:

8月8日,中科院副院长施尔畏与青海省副省长吉狄马加在西宁签署了第三轮省院科技合作协议,明确了新时期双方科技合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对推动今后双方的科技合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签约仪式上,吉狄马加和施尔畏分别代表青海省政府和中科院讲了话。吉狄马加充分肯定了“十五”期间青海省和中科院科技合作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和人才培养所取得的主要成绩,表达了青海省与中科院开展更深层次科技合作的愿望。施尔畏对青海省委、省政府多年来对中科院及青海盐湖所、西北高原所的支持帮助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发挥中科院在青海两所的作用,同时组织全院相关科技力量为青海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自中科院与青海省政府于2001年在北京签署《“十五”科技合作协议》以来,双方强化领导,认真落实协议,不断拓宽合作领域,积极创新合作方式,推进合作向纵深发展,在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产业升级改造、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为青海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至2006年度,中科院与青海省联合实施各类合作项目145项,累计为青海企业产生销售收入28.04亿元、利税8.93亿元,产生社会效益18.41亿元。

此次签订的第三轮科技合作协议,将充分利用合作机制,以共建青海区域创新体系为重点,以人才培养为着眼点,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深化和拓展省院科技合作,推动省院合作迈向新的阶段。

中科院办公厅、院地合作局和兰州分院、青海盐湖所、西北高原生物所及青海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兰州分院供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