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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分院与朝阳市签订科技合作协议

日期:200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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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沈阳分院与朝阳市人民政府在朝阳市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这是继1996年签署科技合作协议后,第二次签订协议。沈阳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庆礼,副院长殷涛,沈阳应用生态所副所长姬兰柱,朝阳市委书记周忠轩、代市长宋勇,以及朝阳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

沈阳分院与朝阳市的合作已有十四年的历史。合作主要从两个层面进行的。一是科技合作和科技扶贫,从1988年起,中科院就委托沈阳分院组织了沈阳应用生态所、黑龙江农业现代化所、长春地理所和长沙农业现代化所四个研究所的50多位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扶贫工作,到1995年末历时八年,与朝阳人民结下深厚的情谊。1996年,沈阳分院与朝阳市政府签订了市院科技合作协议。另一个层面是科技副职工作,中科院的科技副职工作就是从朝阳市开始的。从1985年的第一任科技副县长邓卫东,至今已有10位科技人员在朝阳担任过科技副职,其中有两位科技副市长和八位副区县长。

为了加快朝阳经济建设步伐,全面提高朝阳的科技和经济发展水平,沈阳分院和朝阳市人民政府本着“真诚合作、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将在朝阳的生态环境建设、重大农业技术开发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开发方面进行实质性合作,并将根据朝阳市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需求,积极组织落实项目,为朝阳的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做出贡献。

与会期间,朝阳市人民政府还举行了聘任第三届科技顾问团仪式,王庆礼、姬兰柱以及沈阳应用生态所研究室主任刘作新、代力民被朝阳市人民政府聘为朝阳市的科技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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